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申请再审案件建章立制,规范山东行政申请再审案件工作流程
山东再审网讯:据悉,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申请再审案件建章立制,规范山东行政申请再审案件工作流程。
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不久,山东高院即下发了《关于行政申请再审案件受理与审查若干问题的意见(试行)》,对全省法院行政申请再审案件的受理与审查进行规范。为理顺上下级法院关系,山东高院还下发了《行政申请再审案件材料接收及移送工作规程》,对材料接收的条件、审核内容及标准,案件卷宗移送的时限、流程等作了具体规定。
山东高院对行政案件申请再审制度的改革创新,不但使当事人可以在当地递交和补充材料,减轻了当事人诉累,也让原审法院及时掌握案件申请再审情况,便于推动矛盾纠纷有效化解,还有利于申请再审材料和原审卷宗同步到达,提升了行政申请再审案件审查效率。(本文山东再审网采编自中国法院网,原文来源http://www.chinacourt.org/article/detail/2016/05/id/1850381.shtml,仅作为学习交流参考)